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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电 成都四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科瑞”,688053.sh)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号信息披露。经查明,St思科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St思科公司从事商业销售行为。 2022年12月,圣思科与四川赛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迪信息”)签订了336.65万元的查验业务。该公司在测试中未实际开展业务的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生成报表,并利用与上述信息相关的工作人员的私人关系,加盖对方公章,分别解决了圣西克鲁伊收入336.65万元、收入总额318.81万元。2022 年将积极进行。 2. St Cisco 提前确认收入。 2022年9月,St Cisco在向其客户佳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科技”)交付检验货物之前确认了收入,且未确认佳源科技的说法。由此,圣思科2022年销售收入和总收入分别增加246.93万元和203.7万元。 3、圣思科不当确认收入。主要纠纷发生在ST思科与佳源科技于2022年9月签订的两份和解合同中,争议部分涉及合同金额412.46万元。佳源科技于2022年10月和2022年11月发现pdiscovery问题后向St Cisco提出异议。2022年底,前述合同的结算价值存在重大争议。然而,St Cisco明知存在上述纠纷,仍确认了该收入,导致S思科预计2022年将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12.46万元、总收入178.03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24282.18万元)、总收入(10679.59万元)的4.16%、6.56%。 2025年4月,ST思科发布《成都思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初始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不正确记录进行更正。圣思科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作为当时分管营销部的副总经理,舒晓辉负责组织、策划和实施。正如时任主席o在圣思科公司,张亚对公司高级管理团队的管理和整体业务管理未能勤勉尽责。其签字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马卫东作为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战略和运营管理。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事务风险控制中未能勤勉尽责。其签字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为当时公司的财务总监,屠泉新长期从事财务工作,对财务分析工作负有较高的义务。但其未勤勉尽责并签字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他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述负责人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圣西瑞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舒晓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20万元;张亚、马卫东、屠泉新各被给予警告,并罚款80万元。 ST思科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众股数量为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55.53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td,保荐代表人为陈兆军、姚兆武。该股目前处于突破状态。 ST思科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8,8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250.66万元。思科锐最终募集资金金额比原计划增加63,394.25万元。圣思科2022年7月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1856.41万元,将用于成都试验项目及试验建设项目、环境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流动资金等。 ST思科首次公开发行发行费用总额为13,574.34万元(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其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10,760.38万元。以下为原文: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号 张亚,男,1969年7月出生,时任斯科瑞董事长。他的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马卫东,男,1968年10月出生,时任思科锐董事、总经理。他的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舒晓辉,男,1977年11月出生,曾就职于思科锐锐公司副总经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屠全新,男,1987年3月出生,时任斯科瑞财务总监。他的地址是:成都市天府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2019年更新,总统令第37号,以下简称《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办公室对成都西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违法信息泄露案立案调查,并告知当事人事实情况、理由及行政门卫的权利正在依法向当事人纠正。当事人没有发表陈述或辩护意见,也没有要求举行听证会。目前,该案已侦办完毕。思科锐被发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思科锐在销售业务中作出 2022 年 12 月,思科锐与四川赛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信息)做出了 336.65 万元的查验业务。在收到待检测货物前,未实际开展检测业务,安排工作人员生成报表,利用与赛迪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关系加盖当事人公章,导致思科锐按2022年收入及总收入分别为336.65万元和318.81万元。2022年9月,思科锐将检测货物交付前的收入确认为 其客户佳源科技有限公司,佳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科技),未确认佳源科技的声明。由此,思科锐2022年销售收入、总收入分别增加246.93万元、203.7万元。 3、思科锐收入确认不当。主要纠纷发生在思科锐与佳源科技于2022年9月签订的两份和解合同中,争议部分涉及合同金额412.46万元。佳源科技在2022年10月和2022年11月发现发现问题后,向思科睿提出异议。2022年底,前述合同的结算价值存在较大争议。但明知存在前述纠纷,仍获得思科锐营收认可,导致思科锐2022年拉动销售收入、总营收分别为412.46万元、178.03万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16%、6.56%。同期营业收入(24282.18万元)和总收入(10679.59万元)。 2025年4月,斯科瑞发布《成都斯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初始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错误记录进行更正。上述违法事实有思科锐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询问记录、相关实体描述、相关财务信息等证据足以证实。思科锐的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时任副总经理,分管市场部e、舒晓慧安排。作为时任思科锐董事长,张亚在管理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和整体业务管理方面未能勤勉尽责。其签字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马卫东作为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战略和运营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未能勤勉尽责。其签字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为当时公司的财务总监,屠泉新长期从事财务工作,对财务分析工作负有较高的义务。然而他却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并签字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他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述负责人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给予成都四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2、给予舒晓慧警告,并处120万元罚款;三、给予张亚、马卫东、屠泉新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入国库。具体支付方式参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届时,须将载有当事人姓名的支付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备案。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件发送至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审理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四川证监局2025年10月20日
(编辑:田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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